设置

关灯

54、宝物

    鬼扯的借口,程渝编绳编到快十一点。
    程斯也是闲的,边干活边盯她的进度,大功告成,他还搞了个烟花特效的插件,放了整个电脑屏幕的烟花。
    第一版的结很松,练成熟手了反而好些。简约又美观,还透着些许的朴实。
    程渝把程斯的金戒指摘了下来,套在红绳里。
    金圈顺着绳子滑下去,落到正中间,轻轻磕了一下桌面。
    程斯的视线也跟着落下去。
    “别磕坏了。”他心疼地说。
    程渝:“……金子哪有那么脆弱?”
    “就是很脆弱。”程斯辩解道,“……我的很脆弱。”
    程渝懒得理他,低头把最后一截线收好,又拿打火机把多出来的线头燎了一下。
    火苗“啪”地窜起来,很快灭掉。
    程斯忽然伸手,把她的打火机抽走,“我来。”
    “……都弄完了。”
    “下次让我来。”
    他把打火机放远了一点。
    红绳不算精致。最开始几个结非常儿童手艺,越往后越整齐,粗绳中间挂着一枚很素的金圈,什么配饰都没有。
    不过确实很符合程渝在程斯面前的人设,开荤前,她四舍五入是没有性别的大型儿童。
    程斯乖巧地低头,像等待头纱的新娘。
    程渝被这个脑补逗笑了,起身,绕到他面前,把红绳从他头顶套下去。
    他的头发被蹭乱了一点。
    金戒指垂在胸口,刚好停在她量好的位置。
    程渝伸手拨了一下。
    戒指晃了两下,安静地垂在他的胸中缝。
    ……噫、什么时候偷偷卷的胸?
    情境使然,她脱口而出,“……你愿你嫁给我吗?”
    程斯:“……你这么蹬鼻子上脸吗?”
    “那你当我没说。”
    他说,“愿意呀。”
    程渝:“……”
    她真是有够嘴贱的,程斯也不清白,他居然接话……居然还笑。
    程渝觉得自己有些降智……不应该程斯也降智。
    她不懂撩拨,他还不懂吗?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天杀的,爱情好恐怖。她和程斯,都退化成了两个大型弱智。
    程渝不理解了。程渝洗漱了。程渝准备睡觉了。
    程斯把她从空调被里捞起来,“你就这么睡了?”
    “……我已不能再降智。”
    “又在叽里咕噜说什么胡话。”
    他不懂她的少女情思,但不妨碍亲嘴。
    成年人的推搡很容易擦枪走火。
    现在就是。
    程渝无语于她说话都会激起程斯的欲望,“……您是泰迪。”
    她刻板印象里,这种狗很爱发情。
    程斯一口咬住她的脸颊肉,“泰迪干比格,又有没有生殖隔离。”
    “……应该送你去绝育。”程渝有点想无理取闹,“你根本不爱我,爱的就是我的身体。”
    嗯,她也小闹了一下。
    程斯的一条腿已经压进她两腿之间,听到她这话,歪头笑了一下,“你觉得我会停?”
    程渝:“……”
    怒了,自取其辱了。
    他结扎了,四舍五入可不是绝育?
    她有点忧伤,“那你还是只爱我的身体。”
    开始扒拉记忆,还真找到,古早狗血霸总文套路。
    “你根本就不关心我想什么!你只想上我!”
    红绳垂在胸口,金圈随着程斯的呼吸不断起伏,他用一种“我是卿”的语气,反问,“你难道不是一直在想着我?”
    程渝:“……”
    “或者。”他问,“我给你个机会,让你问‘你把我当什么’?”
    程渝:“……”
    她不想听了,程斯的霸总文积累从哪来的?
    “哎呀……当然是当祖宗了呀。”程斯挤着气泡音惹她,“是谁那么禽兽,把我们小祖宗惹得嘴角都能挂油壶了?”
    “要不要乖孙子给你舔舔,嗯?”
    程渝摆手,被程斯抓着,从掌心开始舔。
    他的心情很好,不止是今夜。
    他得到了她的戒指,意味着……在这个角落,完全安全,他不会被驱赶,也有人愿意留在这里,等他回家。
    家啊,多幸福的词。
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程斯是没有“家”的。程渝在读书,法定节假日他都不配经常回去看她,因为她要学习,见面太浪费时间了。
    他只能去找一些一个人能干的事情做。比如去网吧,但网吧也不能常待,人们会在交谈中透露——
    我妈要我回家吃饭了!
    我要回家了,不然我老婆发现我偷偷出来上网就惨了!
    好困啊回家睡觉了,年纪大了熬不动了。
    此时,程斯会有一点点羡慕。
    他不回去户主写着他名字的户籍地址,那个被称为家人的人,她好像并不需要他。
    他孤零零的,和网吧周围经常来讨食的流浪猫狗是同类。
    但猫猫狗狗会碰到好心人,程斯经常会给它们买火腿肠。
    他自己却很久很久都没有胃口,饿了就随便吃一点,泡面、冷掉的馒头、快过期的面包,什么都好。
    去网吧也不全是打游戏,自己的电脑配置很一般,不一定能跑得起项目,只能花更多时间去网吧里补。
    好在努力是有用的,他进了一个不错的小团体,导师包括组里的所有人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项目,程斯终于赚到了第一桶金。
    他千挑万选地买了个漂亮的银手环,又找到附近的银行,给程渝的学生卡,汇了八百块钱。
    她那会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比他更需要好好花钱吃饭。
    “你要不要考虑换个好点的电脑?”黎锦骁问,“这样也不用天天去网吧了。”
    “工作了再说。”程斯说,“现在这样就很好了,网吧比起电脑,也花不了多少钱。”
    最后黎锦骁受不了,他换了新电脑,把原来旧的那台,给了程斯,要了他三千块——当时他们有些门路,代写作业,赚到这个数字,不过是时间问题。
    后来,程斯毕业工作了,程渝也上了高中。
    高中是她最难管的时刻,别的小孩叛逆期在十三四岁,她拖到十六岁,倔强地和他说,不要读书了。
    “……结婚能收十五万彩礼,比学校给的多。哥哥能出个首付。”
    “……趁年轻生几个小孩,恢复快,以后看不出来。”
    程斯气极,顺了个戒尺,让她伸出手心,狠狠打了一下。
    掌心一下充血红了,程渝睁大眼睛,她说,“程斯你不可理喻!”
    “你才不可理喻!”他气得发抖,“程渝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?”
    她瞪着他,气鼓鼓地哭了,转头走入雨幕,好像他真是全世界最不尊重她的想法的人。
    程斯当即追了出去。
    他记得雨落在自己身上,好冷好冷,冷得刺骨、生寒,快把他的脊梁压碎。
    他没有第一时间把她抓回来,而是一直跟着,来到了一家……超市前。
    超市是小镇特有的牌子,老板很有钱,还有个智障的儿子,和程渝差不多大。
    这里还停留在他离开前的规矩,女人是货物,能换彩礼,实打实的钱。
    一瞬间,他全身发冷……是有人跟她说了,她能用自己的未来换取他更好的未来,程渝是愿意换的,同样的条件,程斯也是愿意换的——在无知的前提。
    她十几年呆的地方实在是太狭隘了。狭隘得她都不知道,还能有别的选择,不用受到旁人的掣肘。
    在程渝踏入那个小超市前,程斯把她抓了回去。
    “……蠢货。”他第一次对她说了重话。
    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所有努力。是为了她不再活成被人凝视的商品。她有选择的权利,他会兜住一切,无论需要什么样的代价。
    程斯越愤怒,越意识到:
    她什么都不懂。
    但她在学他。
    她浅显地……只看到那十万块钱,超越这个金额的,都是巨资。
    ……不是这样的。
    所有的钱币,不过是个数字。她不是能用数字衡量的宝物。
    她是他的唯一。
    是他唯一不舍得……她吃苦、落泪的人。
    程斯不忍心看程渝永永远远地被锁在这个小镇,她应该在更自由更宽阔的天地撒欢,哪怕,她不愿意跑。